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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圣中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| |||
点击数:5755 更新时间:2011-12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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﹙1﹚、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,提高教学质量必不可少的条件,由任校长校长负责分管这项工作。 ﹙2﹚、教学仪器、药品有专柜存放,专人管理,仪器的存放按国家教委对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,科学存放。对贵重仪器必须重点保管,对易燃、易爆,剧毒药品要严加管理、专柜存放,建立使用登记制度,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。 ﹙3﹚、实验室教学仪器要建立完善的帐册,设总帐,分类帐,做到帐帐相等,帐物相符,各种资料及说明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。 ﹙4﹚、教师上实验课所需仪器、药品必须提前填好实验记录册,用后及时归还。 ﹙5﹚、教学仪器借用、领取和归还,均应办理登记手续。仪器设备丢失,损坏和报废,都要按规定处理。 ﹙6﹚、为了保证学校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,教学仪器不得借给个人使用。对于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表扬、奖励。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人要予以追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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